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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7-09-19
  • 文 号:
  • 主题分类:市政府政策文件解读
  • 载体类型:电子文档
  • 公开方式:网上公开

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7年8月,市政府印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2017〕30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 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推动了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近几年来,厦门体育产业发展迅速,体育消费市场蓬勃发展。厦门马拉松赛、铁人三项赛、厦金海峡横渡等品牌赛事影响力日益扩大,已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体育消费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厦门体育用品制造业优势明显,自2009年以来厦门一直是亚洲最大的健身器材生产出口基地。据统计,2015年厦门体育产业实现增加值97.9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0.6%。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市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市场也存在着规模较小、结构单一、活力不足、场馆和设施运营水平不高等问题,亟需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加以解决。为做好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市体育产业良好快速发展,有效扩大体育消费,市政府决定出台相应的扶持和鼓励措施。

  二、目标任务

  通过出台有效的扶持鼓励措施,充分激发我市体育产业市场活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鼓励我市体育制造业做强做大,全面提高我市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水平,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完善人才队伍培养引进机制,推动厦门体育产业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内容

  与同类城市出台的体育产业政策相比,我市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立足于我市实际情况,参考发达省份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及我市其他行业扶持政策,制订的体育产业目标任务更为明确,各项任务的财政资金扶持引导政策和扶持细则具有较强的执行性。主要内容有:

  ㈠充分激发体育市场主体活力

  繁荣市场主体活力是推动体育产业发展重点。从培育体育社会组织、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体育产业聚集发展、落实税费和金融优惠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激发体育市场主体活力的扶持政策。该部分政策适用于全市各类型的体育企业和厦门市体育协会、俱乐部等民间组织。

  ㈡继续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

  厦门体育用品制造业一直比较发达,但是近年来面临的国内外竞争加剧,企业的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势在必行。体育用品生产企业要积极推进自主品牌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提高,推进标准化和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同时要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提高国际竞争力。

  ㈢明确体育本体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繁荣体育竞赛市场、完善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与运营、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既是体育本体产业发展的主要方面,又是拉动体育消费的主要载体。

  体育竞赛是我市实力较强、发展较好的体育产业形态,通过资助赛事举办、奖励取得联赛优秀成绩的俱乐部等办法,鼓励更多有影响力赛事落户厦门,推进运动职业化发展。

  体育场馆是体育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建立科学的全市体育场馆规划框架体系,提高体育场馆建设及运营水平,积极落实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及针对性补助等举措来把我市场馆建好、管好、用好。

  体育健身休闲业发展是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利用我市自然资源,开发各类体育休闲运动项目,鼓励体育休闲项目发展,扶持和鼓励符合群众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项目的培训,以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各种体育健身需求。

  ㈣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结合我市现有的自然旅游资源,大力发展运动休闲旅游业,重点发展厦门滨海运动主题旅游、山地户外旅游、体育赛事观光旅游等。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措施配套的年度体育发展资金申报

  年度体育发展资金申请时间、详细条件以年度公布的申报指南为准。

  申报流程: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网络初审→提交纸质材料→市体育局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如需要)→市体育局联合市财政局会审→社会公示→联合市财政局下达扶持计划→市财政拨付资金。

  说明: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补助或补足,上级专项资金文件明确要求地方配套的除外。

  五、措施有效时限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