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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3-29 浏览数:561
2018年3月29日上午,受鼓浪屿景区安委会主任郑一琳委托,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副主任梁怡新主持召开了鼓浪屿景区2018年“清明和五一节”安全生产暨文明旅游协调联动会。会上,管委会文明办主任翁星春传达了市政府庄市长关于文明旅游的有关指示,布置了强化落实措施,并对节日期间景区文明创建志愿者活动进行了安排;景区安办主任谌福荣对“清明和五一节”期间景区公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问题和应对措施进行了布置;管委会市场处处长江彩蓉布置了节日期间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景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对节日期间景区社区安全生产暨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进行了布置;最后,梁怡新副主任就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强化文明旅游工作和鼓浪屿景区社区“清明和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第一,节前抓检查。管委会机关、委所属单位到思明区和市直各驻岛单位、各民营企业等都应重视节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特别要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在自查时,要抓住民营景点的价格、服务,以及鼓浪屿景区社区内所有运营的店面食品卫生、消防、公房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点,管委会机关各处(室)、鼓浪屿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进行指导和延伸检查。
第二,节中抓应急。节假日期间,景区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应急工作处置及时;有关单位要按照《2018年“清明及五一节”鼓浪屿景区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方案》的要求,每天下午3点之前到达鼓浪屿游客中心二楼鼓浪屿综合管理联动中心集中办公,联动协调,应急指挥;环卫、公安、城监等单位要加大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鼓浪屿派出所要加强网络和实地监控,及时调配警力,做好景区公共部位的安全监管,管委会将协调相关部门,在码头、公共场所、重要的旅游景点等部位做好应急支援。同时,景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应急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事双报”的原则,在重大应急突发事件事发10分钟内向其上级相应的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同时必须向鼓浪屿管委会总值班室书面报告。
第三,典型抓惩戒。对在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好的典型,要通过文明办的“红榜”进行鼓励;对差的典型,要列入“黑名单”进行公布,并通过惩戒管理平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戒。节日期间,一要重点抓偷渡、私载游客。黄家渡边防工作站和厦门市边防支队船艇大队要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处置到位,确保鼓浪屿旅游秩序的正常和安全;二要抓来自鼓浪屿居民和非鼓浪屿居民、鼓浪屿景区和鼓浪屿景区以外的“野导、黄牛”。思明区旅游质监所要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对野导、黄牛的排查力度,在进行排查、过滤、采集,固定证据后,移交鼓浪屿派出所依法予以处置,鼓浪屿派出所要继续保持对假冒导游的管控压制态势;三要抓价格回扣、欺诈。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第四,服务抓宣传。管委会通过申遗和金砖会晤保障,先后出台了鼓浪屿景区和社区管理、执法、协调、联动、服务、引导、诚信、惩戒等多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尺度标准。管理处、市场处、文保处和规划处要尽快梳理、出台鼓浪屿景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南,使之科普化和通俗化,各单位在行为指南出台前,也要抓好各自监管范围的宣传工作。
第五,岗位抓双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同样要落实“一岗双责”。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全面理解“一岗双责”的内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职能,切实做到在安全工作上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行业主管、业务落实、政府督导、安全部门督查等责任。
(单位 文/鼓浪屿景区安委会办公室 陈轶 图/ 陈轶)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