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所属单位:
根据《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使用一次性纸杯的倡议》(厦垃圾分类办〔2018〕8号)文件的要求,从2018年6月1日起,管委会系统所属各单位办公场所带头不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具,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落实情况纳入效能督查和文明创建检查内容。
附件: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使用一次性纸杯的倡议(厦垃圾分类办〔2018〕8号)
鼓浪屿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