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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所属基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文明办关于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有关要求,现将《厦门市委文明办关于深入做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厦文明〔2018〕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鼓浪屿管委会文明办
2018年6月15日
关于深入做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厦文明〔2018〕18号
各区、各系统文明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央、省委文明办关于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深入做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为载体,紧紧围绕“我们的节日”这一主题,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记住乡愁和家国情怀融入活动之中,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全市城乡基层广泛开展,着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知认同,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增进爱党爱国爱福建爱厦门情感,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为我市奋力推进“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勇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春节、元宵节期间,突出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家国兴亡、尊老爱幼主题,营造欢乐和谐、安定安详的喜庆氛围。
1.围绕辞旧迎新、祝福美好的主题,组织走访慰问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和身边好人,展示中华民族崇德向善、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
2.以“三下乡”为契机,传承传统民俗,组织文艺汇演、元宵灯会、猜灯谜等丰富多彩的节日活动,丰富广大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开展“春联进万家”活动,以“福、禄、喜、寿、财”为主要内容,撰写制作春联、年画,赠送给千家万户。
3.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传播文明风尚。
4.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为主题,围绕弘扬现代节日理念和社会文明新风,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行动,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理念,助推市民文明素质提升。
(二)清明节期间,突出纪念先辈、缅怀先烈、文明祭扫、保护环境主题,引导人们正确认识革命传统、慎终追远、珍惜幸福生活。
1.充分利用烈士陵园、纪念场馆、红色遗址遗迹等地,精心策划组织系列群众性纪念缅怀活动,开展“青少年网上祭英烈”、扫墓踏青、清明诗会等活动,弘扬革命先烈精神。
2.发出“文明清明”倡议书,引导人们在祭祀活动中移风易俗,用鲜花、植树、网上扫墓、掌上祭奠等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不随意在公墓、林地等处焚烧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形成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3.组织开展植树绿化、清扫环境卫生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人们走近自然、关爱自然,自觉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端午节期间,突出热爱祖国、求索创新、粽香传情主题,增强人们的爱国情感,提高科学意识。
1.围绕家国情怀、爱国主义主题,举办赛龙舟、诵读经典、非遗展示等活动,诵读爱国主义名篇佳作、传讲历史名人、英雄模范的故事活动,充分挖掘端午节深厚文化内涵,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增强爱国爱乡情感,在全社会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2.开展社区“亲情邻里”联谊,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以及“包粽子”等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在村(社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益身心健康、农民喜闻乐见和广泛参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展现农民风貌,增强农村活力;在学校组织开展端午节主题社会实践、体验活动,让学生感受传统,了解民俗。
3.开展面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贫困户、空巢老人、残疾人士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积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乡村与他们共度端午佳节。
(四)七夕节期间,突出爱情忠贞、家庭幸福、夫妻平等主题,引导人们追求爱情美满、家庭和睦的美好生活。
1.围绕忠贞爱情、家庭和睦主题,举办歌舞晚会、情歌会、青年交友会、集体婚礼、庆祝结婚周年等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并组织单位单身青年参加各类交流相亲活动,倡导相亲相爱、向善向上,树立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
2.举办七夕民俗展,开展以中华经典爱情诗词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以家庭美德为内容的道德讲堂、家风家训、道德模范事迹宣讲活动,促进家庭美好生活。
3.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集中展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等身边榜样,弘扬正确的家庭伦理和家庭美德。
(五)中秋节期间,突出讲团结、庆团圆、庆丰收主题,努力营造两岸一家、国家统一、社会和谐的节日氛围。
1.围绕阖家团圆、喜庆丰收主题,开展中秋民俗文化表演、文艺联欢、茶话会、经典诵读会等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营造两岸一家、国家统一、社会和谐的节日氛围。
2.围绕敬老助残、扶贫帮困、清洁环保、文明护绿等内容集中开展慰问孤寡老人、帮助贫困家庭、清扫环境卫生等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与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农民工子女一起过中秋、吃月饼,让他们感受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3.围绕培育富有厦门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挖掘整理历代先贤积淀下来的思想观念、文化传统、文史典籍,延续传统乡村文脉,引导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中华悠久历史、优良传统和节日民俗。
(六)重阳节,突出尊老、爱老、敬老、助老、孝亲主题,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1.围绕尊老敬老,厚德仁爱主题,组织登高健步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2.组织开展“孝老爱亲”家庭评选活动,倡树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新风。
3.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孝老爱亲、老有所养的美德善行,使重阳节变为名副其实的敬老节。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是传承中华文化、建设精神文明的响亮品牌。各区各部门要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创建的重要载体,周密部署,认真组织。
(二)推动形成合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时间长、内容多、地域广和涉及部门单位多,各区各系统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并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抓手,调动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参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积极性。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活动的组织开展,结合部门职责,在不同领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落实到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城乡基层,努力实现全覆盖。
(三)提升活动实效。要从实际出发,顺应群众对节日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适应群众的审美情趣和心理特点,多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渠道,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与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最美人物紧密结合,与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诚信建设制度化紧密结合,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使活动更具乡土气息、更接地气。
(四)倡导节俭过节。节庆活动要坚持勤俭节约、廉洁文明、绿色生态的原则,使传统节庆活动体现健康文明、简洁热烈、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引导市民和游客践行节约、绿色、低碳消费,营造尊重传统节日、热爱传统节日、参与传统节日的浓厚氛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倡导廉洁自律之风。切实注意安全,在组织大型活动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营造节日氛围。市属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自身优势,普及传统节日知识,宣传介绍传统节日的由来、内涵、传统风俗,报道我市“我们的节日”活动开展情况。要围绕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制作刊发一批平面、视频、音频公益广告,推动传统节日热在媒体、热在基层。
各区各系统文明办开展节日活动的经验做法及时报市委文明办综合处。联系人:陈秀娟,电话:2858893。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