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泉**** | 性别 | 女 |
年龄 | 0 | 职业 | |
信访部门 | 公共信箱 | 问题类别 | 投诉 |
主题 | 泉州路62大门口经营影响通行,散发恶臭,大量油烟,危险经营。 | ||
内容 | 泉州路62大门口经营影响通行,散发恶臭,向通行道路散发大量油烟,明火危险经营。堵住通道万一发生踩踏,大锅里的汤,火,油,必危害别人 |
受理部门 | 公共信箱 | 受理人 | 网站管理员 |
处理进度 | 处理完结 | ||
答复内容 | 接到投诉,我队前往泉州路62号调查处理,当时现场未发现有占道经营现象。次日,我队再次前往泉州路62号,发现该处经营炸土豆,根据现场了解,经营者并非现场煎炸土豆,而是在别处加工后放置于泉州路62号门口经营,现场未发现有投诉人所指的向通行道路散发大量油烟,明火危险经营等现象。执法队员已告知当事人不得在该处从事可产生油烟污染餐饮项目,并尽快至相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我队也将派员加强巡查与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拟将该处情况抄告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查处。 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