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阿* | 性别 | 男 |
年龄 | 56 | 职业 | 岛民 |
信访部门 | 公共信箱 | 问题类别 | 曝光 |
主题 | 油烟重 | ||
内容 | 海坛路40号餐厅油烟重,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请工商城管部门经以处理 |
受理部门 | 公共信箱 | 受理人 | 网站管理员 |
处理进度 | 处理完结 | ||
答复内容 | 接到投诉,我队分派人员前往海坛路40号调查处理,执法队员现场查看发现该处现经营海鲜大排档,执法队员已依法对该处经营者开具厦思城执限改字【2017】2106608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内自行整改,不得经营可产生油烟污染餐饮项目,我队也将派员加强巡查与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12月17日 |